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4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
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4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1日印发。为对应中宣部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要求,激励我省网络文艺创作,决定在2022—2024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评选中增设“网络文艺”门类,现就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网络文艺作品参评范围
网络文艺类评选范围包含网络文学、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
二、网络文艺作品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5月18日为申报期。逾期未申报的作品,不予参评。
三、网络文艺作品申报数量
各单位向省委宣传部申报的网络文学、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总数不超过3部(省作协不超过12部,海口、三亚、儋州市委宣传部不超过5部)。
四、网络文艺作品申报条件
1.网络文学作品须是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在网络文学平台完结,版权关系清晰,符合著作权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体裁以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为主,内容以现实题材为主。
2.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作品须在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在各持证和备案网络视听平台首播。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动画片须获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五、网络文艺作品申报资格
1.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必须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条件:
(1)海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或海南省网络作家协会会员。
(2)户籍在海南或是在海南工作并交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个人。
网络作品须通过各市(县)委宣传部或省作协等渠道向省委宣传部申报,同一作者报送参评网络文学作品不超过2部。
2.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的创作单位必须在海南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果是联合创作的作品,申报方必须是作品的第一出品方。
六、网络文艺作品申报材料
1.《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申报网络文艺类作品汇总表》纸质版1份,表格可在南海网下载。
2.网络文学作品申报材料:
(1)每部作品申报表纸质版1份。
(2)每部作品提交U盘一份,包含作品申报表电子文档、作品完整内容电子文档的优盘1份。
(3)经申报单位审核签章的作者版权证明纸质材料1份。
3.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申报材料:
(1)每部作品填写盖章的申报表纸质版1份。
(2)每部作品提交移动硬盘或U盘一份,包含作品申报表电子版、视频资料,申报前须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动画片提交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纸质版。
附件:1.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申报网络文艺类作品汇总表
2.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网络文学申报表
3.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申报表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24年4月26日
此前通知>>
原标题: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4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 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责任编辑:方诗颖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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