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关于认真做好2022—2024年度海南省
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委宣传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海南封关运作的攻坚之年。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发<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2024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评选推出一批具有海南特色、代表海南文化形象、反映时代精神、讴歌海南自贸港建设成就的优秀原创精神产品,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浓厚文化氛围,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工作原则
1.把握正确导向,评选推荐的作品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2.强化精品意识,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选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3.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规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参评作品条件
1.作品门类: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含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共六类。
2.时限要求: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首次上演、播映、出版的作品。
3.资格审定: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类作品的申报要求,做好资格审定和申报工作。严禁违法失德人员担任主创或存在版权等纠纷的作品参评。
四、奖项设置
设立“优秀作品奖”和“组织工作奖”。
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授予“优秀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五、工作要求
1.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评选工作,切实加强推选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作品遴选审核、材料申报工作,确保把代表我省创作水平的优秀作品推荐出来。
2.各参评单位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评选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推选工作各个环节符合条件和程序要求。
附件:
附件1: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参评作品申报要求
附件2: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申报作品汇总表
附件3: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戏剧申报表
附件4: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电影申报表
附件5: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电视剧申报表
附件6: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广播剧申报表
附件7: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歌曲申报表
附件8: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奖)图书申报表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24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梁嘉颖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